关于确认南安实验幼儿园等6所省优质幼儿园申报省示范性幼儿园资格复查与更名的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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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0-2-9 11:49:16 访问次数:
根据福建省教育厅《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办法(试行)》和《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标准(试行)》(闽教基[2008]41号)文件精神,在原省优质幼儿园自查、县(市、区)教育局复查的基础上,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南安实验幼儿园、南安第一幼儿园、南安国专第一幼儿园、丰泽区东湖幼儿园、安溪第二实验幼儿园、德化实验幼儿园等6所省优质幼儿园申报省示范性幼儿园的资格进行复查,并确认6所幼儿园均达到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的评定要求,拟向省教育厅申请复查与更名,现予以公示10天(2月9日至2月18日),如有异议,可向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或初等与学前教育科反映。
联系电话:22798807(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)
22793590(市教育局初等与学前教育科)
泉州市教育局
二○一○年二月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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